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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

2014/3/22  来源:天津财会网

2014年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

继续教育培训内容
      2014年度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,应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,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。企业单位应重点选择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、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、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(试行)》等会计法规制度,行政事业单位应重点选择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等新修订的会计政策。另外,对于企业内控规范、行政事业内控规范(试行),新修订的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、《公司法》,新出台的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等要结合单位自身业务予以重点关注。对于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,应将防治“小金库”相关知识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内容。
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选择以下内容,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(一)企业类
1.会计制度: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指南、讲解和解释(1-5),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、《小企业执行〈小企业会计准则〉有关问题衔接规定》、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(试行)》等。
2.财务制度:《企业财务通则》、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、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。
3.财务管理:企业投融资管理与财务规划、企业战略成本管理与控制、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风险控制等。
4.专题培训:防治“小金库”相关知识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规定及相关会计处理、XBRL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介绍、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、会计实务操作及财务软件演练、纳税筹划与办税实务操作等。
(二)行政事业类
1.会计制度: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、《彩票机构会计制度》、《医院会计制度》、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》、《工会会计制度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(试行)》、《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》及补充规定等。
2.财务制度: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、《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、《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、《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、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、《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》、《医院财务制度》、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》、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,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、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、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规定等。
(三)综合类
1.法律法规:《会计法》、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;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发票管理办法》、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等各税种法律及实施细则;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票据法》、《支付结算办法》;《公司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担保法》、《物权法》等。
2.专题培训: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、会计职业道德与职场礼仪、企业会计文化与职业生涯规划、会计专业英语等。

说明:因考试政策、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,天津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异议,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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